歇后语
歇后语,是我们中国人特有的智慧与趣味语言,也是民间爱用的一种语法。
歇后语是广大人民在生活实践中创造的一种特殊语言形式。它一般由两个部分构成,前半截是形象的比喻,象谜面,后半截是解释、说明,象谜底,十分自然贴切。
例如:
一个巴掌打不响 — ; 懒婆娘的裹脚 — 。 在一般的语言中。通常只要说出前半截,歇去后半截,就可以领会和猜出它的本意,所以称它为歇后语。 最早出现歇后这一名称的是在唐代。《旧唐书。郑綮列传》中就已提到过有所谓郑五歇后体(一种歇后体诗)。但它作为一种语言形式和语言表现,远在先秦时期就已出现了。如《战国策。楚策四》: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意思是说,失了羊再去修补羊圈,还不算太晚。这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最早的歇后语。 我们有理由认为,这是当时流行在民间的俗语,是出于一般人民的生活经验。这类古代的歇后语,虽然很少见于文字记载,但在民间流传相信是不少的。如钱大昕《恒言录》所载:千里寄鹅毛,物轻人意重,复斋所载宋时谚也。这类歇后语,直到今天还继续为人们所使用。 在研究歇后语的渊源时,有些语言学家和语言学专著还述及其它有关名称。如陈望道在《修辞学发凡》中,将歇后语列入藏词格一节介绍;郭绍虞在《谚语的研究》中,指出歇后语源起于射覆语(类似猜谜的一种形式);另外一些书上又列出诸如隐语、谜语、谚语、缩脚语、俏皮话等名称。加以比较,大都揭示出其中一些共同之处和相异之点。关于歇后语的分类,向无定说。何况还有不少歇后语,一身兼有几种性质,要划分得十分科学,是比较困难的。为了便于查阅,我们将歇后语条目中凡带有谐音字的归入一类,其余的按照比喻部分的性质分为三类。 第一,谐音类。如: 空棺材出葬 - 小葱拌豆腐 - 这类歇后语,是利用同音字或近音字相谐,由原来的意义引申出所需要的另一个意义。这类歇后语,往往要转几个弯,才能领悟它的意思。因而也更饶有兴味。 第二,喻事类。如: 弄堂里搬木头 - 冷水发面 - 这类歇后语,是用实在的或想象的事情作比方。如果对设比事情的特点、情状有所了解,也自然能领悟后半截的谜底。 第三,喻物类。如: 秋后的蚂蚁 - 棋盘里的卒子 - 这类歇后语,则是用某种或某些物件作比方。了解设比物的性质,也就能领悟它的意思。 第四,故事类。如 楚霸王举鼎 - 曹操吃鸡肋 - 这类歇后语,一般是引用常见的典故、寓言和神话传说等作比方。上述两例,只要知道项羽、曹操故事的,一般也能了然。 遇有交叉兼类情况的,则归入其特点更为明显的一类。如 纸糊的琵琶 - 这一歇后语兼喻物、谐音,现归入谐音类。 歇后语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浓郁的生活气息,幽默风趣,耐人寻味,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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