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文这个说法应该是耽美圈里发明的。最早的表达是“我踩雷了”。请想象一个人踩到地雷的后果,轻则重伤昏迷,重则魂飞魄散。在BL文这个圈子里,文章质量参差不齐,好的够得上发表珍藏(如果内地允许出版BL),差的那简直比起小学生作文更不能看(何况小学生作文里也有优秀的)。如果一不小心看到差的文,那真是倒足胃口。一般说来,文笔差,情节弱智的文基本都算雷文,比较典型的有:“好一个美艳绝伦,艳名远播,倾国倾城,古往今来第一美的人儿”诸如此类形容词乱堆,人儿满篇飞的文。这类文基本是看不下去的,看下去了那绝对是当笑话看的。还有一类是情节安排和角色设定问题。这个就见仁见智了。比如有些人喜欢NP文,有些人就觉得这是自己的雷区。有些人喜欢弱攻强受,有些人却接受不鸟。所以这是个口味问题,正所谓“彼之熊掌,我之毒药”。
当然,还有某些文情节描写也还成熟,文笔也不错,当你正兴致勃勃看下去的时候,却突然出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没错,那就是你的名字,你发现自己与设定的小受的重名,而且小受是以被人欺负的情景出现,你脑子里一下轰了,这文使得代入感强烈的你再也看不下去了,像这样突如其来的雷不能怪作者,名字千千万,谁叫作者就和你爸妈看中同一个。而如果你看一篇古代文看到正中,小受突然唱了首现代歌,比如《发如雪》(其实这个还算好,起码是古风的,要是来段RAP,那就#¥%·……),你被雷死后完全可以找作者索命(拜托,写文也要有点专业精神)。凡是这种文中藏得有你不能接受的BUG的文就叫隐形雷,这种雷杀人于无形间,让你防不胜防,只有自认倒霉,顺便这篇也许还不错的文也被你从此归入了雷文,成为了不能提起的伤口。
有些雷是同人圈里里配对和攻受之争制造出来的,比如SD圈里的流川枫的配对问题。有些人只接受他和樱木,换言之,如果和其他人,比如和仙道配对的文就是他们的雷。再比如猫鼠攻受问题,有些人只接受御猫做受,如果受成了锦毛鼠,他们只能绕道这篇文,看到雷还去踩的是脑瘫。这也是同人文一定要强调在文章开头写清楚配对和攻受方的原因。
另外一类雷是因为有些作者过于模仿名家或者对某些家喻户晓的作品印象太深,结果写出来的文总脱不去原有作品的影子。例如很典型的穷摇腔,人物一开口就是“我好心痛好心痛,你知道不知道,我好爱你好爱你···”女的这么说,我都起鸡皮疙瘩,一大男人说这话,真是雷死不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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